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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抗辯與誠信原則
一個人可以要求他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,稱為「請求權」,可以行使請求權的人,我們稱為「債權人」,被請求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的人,則叫做「債務人」。考量在權利上睡眠者,法律不宜長期保護,因此民法對於請求權的行使設有一定期間。請求權的行使逾越民法規定的期間後,債務人即可以拒絕...
邑達法律事務所
2019年12月21日
讀畢需時 1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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