邑達法律事務所 2018年5月2日讀畢需時 1 分鐘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」名稱修正為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」;並修正條文 民國107年5月2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5851號總統令公布將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」名稱修正為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」;並修正條文。 以下為: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全文」連結。
增訂保險法第16條之1及第163條之1條文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令(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2161號)增訂公布保險法第16條之1及第163條之1條文: 第16條之1 未成年人或依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得受監護宣告者之父、母或監護人,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為被保險人時,保險契約之要保人、被保險人及受益...